男子机场洗手间吸毒啥后果
1月31日晚上11点,机场工作人员在武汉天河国际机场T2航站楼出发大厅A区洗手间内,发现一名男子蹲在地上,神情恍惚、嘴里喃喃自语,随身行李散落一地,鼻翼上粘有白色粉末。其对工作人员问话,答非所问,工作人员发现异常后报警。
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将欲逃离的该男子制服。经查,该男子孔某,27岁,温州人,长年在武汉经商,当晚欲乘坐NS3330次航班返回温州参加好朋友的婚礼。刚进入出发大厅中,毒瘾发作,便躲至洗手间内吸食随身携带的“K粉”,以致神情恍惚,行为失去控制。
(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男子机场洗手间吸毒 被拘留5天 作者:万勤)
李华阳律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吸毒又叫吸食毒品,也包括注射毒品,这里仅仅指自己吸食(注射)毒品。吸食、注射毒品是一种妨碍社会管理的违法行为。本案中,孔某吸食毒品的行为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