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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土地使用权发生争议,请问我们该如何解决

2015-02-04 13:19:26 作者:李华阳 101人浏览 0人评论

律法网友“梅丽”问:你好,我和邻居因土地使用权发生争议,请问我们该如何解决?

 

李华阳律师:《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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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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