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汉子”找刺激翻铁路护网违法吗
近日,成都铁路公安处广汉车站派出所民警王敦富用手机浏览百度贴吧中的“广汉吧”内容时,一篇名为“铁路都翻了,还是好耍嘛”的帖子立刻引起了他的注意。这是一位名叫“你不是XXX”的网友发布的帖子,宣称翻了铁路护网,并附有急驶的列车、一位女性翻越铁路防护网进入铁路的4张照片,该贴还有多人点击、评论。
2月3日22时许,广汉车站派出所经过进一步调查找到了两名当事人黄某和李某,均是广汉市小汉镇18岁的女孩子,两人均承认2月3日傍晚,因贪图刺激,结伴从宝成铁路612公里+500米处翻越护网进入铁路拍照,并上传网络进行“炫耀”的事实。
(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女汉子”找刺激翻铁路护网 发帖炫耀被处罚 作者:钟帆)
李华阳律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影响行车安全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黄某和李某结伴从宝成铁路612公里+500米处翻越护网进入铁路拍照炫耀,其行为已违反治安管理,依法应受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