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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自称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布赫之孙骗百万咋定性

2015-02-10 12:58:32 作者:李华阳 12人浏览 0人评论

男子自称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布赫之孙骗百万咋定性

90后男子兰晓锋自称是原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布赫的孙子“云赫”,任命自己当上了“中纪委国家预防腐败局三处副处长”,声称可以做诸如煤炭、石油等多种生意,骗取了韩籍华人张某100万元,张某甚至还将女儿介绍给他做女朋友。

(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女子被骗100万 还将女儿介绍给骗子做女友)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兰晓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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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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