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网友“凭栏”问:我借给李某一万元,借条上没有约定利息,现在借款到期,请问我可以向李某主张利息吗?
李华阳律师:《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由上可知,由于您跟李某在借款时对利息支付没有约定,应视为不支付利息。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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