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网友“墨汁”问:我一同学借我两万块钱,他家是农村的,他想以他所承包的耕地经营权来抵偿债务,请问这种抵偿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李华阳律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承包方以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或者抵偿债务的,应当认定无效。对因此造成的损失,当事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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