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网友“色相是空”问:十年前我与张某结婚,并将户口迁到张某户口所在地,几年前,我与张某便因感情不和经常吵架,到现在为止张某离家一年多从未回来过,我想离婚,请问应向哪里的法院起诉?
李华阳律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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