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网友“醉了”问:在张某借钱给林某的时候,我做了一般保证人,结果林某到期不还钱,张某跟我要钱,我给他提供了林某有财产可供偿还的情况,但张某置之不理,导致林某进行了财产转移,后来张某直接告诉我,他就是要跟我要钱,不跟林某要钱,谁让我是保证人,这种情况下,我是否有拒绝承担保证义务的权利。
李华阳律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履行期间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了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的,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保证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