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母因怀疑偷吃食物用擀面杖打死五岁女儿构成何罪
记者5月5日下午从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分局获悉,一五岁女童霞霞(化名)被怀疑偷吃食物后,惨遭生母擀面杖殴打,经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4日上午死亡。今年5岁的霞霞,出生后因父母在外打工,一直被爷爷奶奶抚养,每年过年时才能见到父母。今年3月份,霞霞被父母从原籍河北省河间市接到打工地西宁市城北区。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小霞霞无数次遭到父母的殴打。5月3日,霞霞因被父母怀疑偷吃东西,用擀面杖对霞霞殴打还不算,还多次用脚在小小的身体上进行踩踏,4日上午,霞霞被送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因怀疑偷吃食物 生母用擀面杖打死五岁女儿 记者:胡贵龙 周学森)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规定行为人有意识的造成被害人伤害或者死亡的行为,不构成虐待罪,而是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在本案中,女童的母亲在明知会对女童造成较大的伤害的情况下,对其用擀面杖进行殴打,符合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依照刑法234条规定的量刑标准对其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