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变更户口性质 赔偿金如何计算 _华阳专栏律师专栏 _律法网
 
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律师专栏 > 华阳专栏律师专栏 > 法律案例正文

交通事故后变更户口性质 赔偿金如何计算

2015-07-07 17:07:10 作者:李华阳 9人浏览 0人评论

           交通事故后变更户口性质 赔偿金如何计算

原告刘某原系农民,1950年出生。2014年2月,被告赵某驾驶小车因不按规定行使,与驾驶电动车的刘某相撞,致刘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事故认定,被告赵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刘某无责任。事后,原告刘某经伤残鉴定构成九级伤残。2014年6月,原告刘某将自已的户口迁到城镇并变更非农户口,并要求被告按城镇居民标准赔偿损失,遭被告拒绝。后原告又诉至法院,并坚持要求被告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伤残赔偿金等损失。(来源:中国法院网  原标题:交通事故后变更户口性质,赔偿金如何计算)

李华阳律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海上人身伤亡案件损害赔偿的具体规定》第三部分明确规定  关于“伤残赔偿的范围”,致残者的收入损失是根据受伤致残前的实际收入水平计算。

 原告致残前系农业户口,且为农村居民,其致残后变更为非农户口,其目的是为了获得更高的赔偿,系规避法律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如果致残后,原为农村居民通过改变户籍便可以按改变后的城镇居民标准赔偿,从而“合法”地索求高额赔偿,其结果是弄虚作假的人获利,最终也会从根本上影响了法律的权威、公信。因此,本案的原告刘某应当按照农村标准计算伤残赔偿金。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作者简介

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关闭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