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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很火,用来赌博?

2017-08-10 17:46:43 作者:李华阳 4人浏览 0人评论

微信群里抢红包已然成为人们社交生活的一部分,普通人只知道抢红包图个高兴,但一些“精明”的人却将抢红包作为敛财的工具。陆2016年开始参与各种微信群里的赌博游戏,输了十几万后,反而觉得“微信赌博”很有赚头,就组织了曾经一起参赌的周、甘等人,合伙搞了个微信赌博群。

为了烘托气氛,陆等人还找了很多人做“打手”,“打手”假装在群里赌钱,输赢都算群主的,另外群主还通过机器人软件设置自动抽取庄家赢的积分里面的5%作为抽头盈利。陆等人从2016年9月开始基本天天开赌,每天参与赌博的人员达到上百人,涉案金额上千万元,非法获利200余万元。(来源:中国新闻网  微信群赌博获利二百万 11名嫌疑人落网  魏巍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规定,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本案中,几名犯罪嫌疑人在微信群里组织了赌博游戏为了烘托赌博气氛,还特意找来了赌博机器人,通过机器人软件设置自动抽取庄家赢的积分里面的5%作为抽头盈利,甘某、陆某、周某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还规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情形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本案中,陆某、甘某和周某的行为涉案金额上千万元,非法获利200余万元属于“情节严重”情形。所以,应依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予以惩处。

 

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http://www.88148.com/ZhuanTi/lihuayang/List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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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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