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你陪我去买QQ糖好吗?我自己不敢去,那个老爷爷喜欢摸小孩子的屁屁。”5岁女孩小欣(化名)的一句无心之语,一下子戳穿了一个惊人秘密。去年11月1日,在石排镇经营小卖部的七旬男子倪某被发现有猥亵两名女童的嫌疑,随后被抓获归案。
去年11月1日,小欣随口说的那句话引起了妈妈的警觉,妈妈耐心询问小欣,小欣说,有一次,经常和她一起玩的阿熙(9岁)和小恩(7岁)跟她说:“小卖部的老爷爷很变态,喜欢摸小孩子的屁屁,等你长到6岁了,他也会摸你的。”阿熙和小恩还悄悄告诉她,她们都曾被那个老爷爷摸过。
小欣的妈妈顿时一身冷汗,赶紧把情况告诉了阿熙和小恩的家人。阿熙和小恩的家人耐心询问各自的孩子,两个孩子坚持称“有那么回事”。“她俩说那个老爷爷对她们动手动脚已经很长时间了,因为不懂,加上害怕,所以她们一直不敢说出来。”小恩的爸爸姚先生告诉记者,因为孩子那么小,考虑到影响不好,开始时他们想先跟倪某的家人沟通一下这件事怎么处理,但是后来倪某及其家人的态度让他们很不满意。“已经是70岁的人了,竟然对小孩子做出这种事,真是禽兽不如,一定要让他受到惩罚。”两家人于去年11月4日报了警。
警方接报后控制住倪某(男,1944年出生,揭阳人),并将涉嫌受害的阿熙和小恩带到医院做身体检查。检查显示,阿熙和小恩的外阴红肿,有轻微炎症。第二天,公安机关正式将倪某刑事拘留。
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后,经依法审查查明,2013年1月~10月间,倪某多次趁阿熙和小恩到其商店买东西或者在其商店门口等校车去上学的机会,强行将阿熙和小恩拉到商店收银台处,伸手抚摸两人的阴部,致使阿熙和小恩外阴发炎。遂依法向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节选自人民网“七旬老汉涉嫌多次猥亵两幼女 致外阴发炎受审”)
李华阳律师: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不满十四周岁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为本罪的受害人或猥亵对象。
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并结合司法实践,建议凡具有以下猥亵儿童的情形之一的,应当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一年内猥亵儿童两次以上或一次猥亵儿童两名以上的;
(二)采取暴力、胁迫或以之相威胁等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
(三)猥亵儿童致使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损伤的;
(四)猥亵儿童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如严重损害儿童心理健康,造成被害儿童近亲属精神错乱或自杀的等等。
本案中,倪某以刺激性欲为目的,多次猥亵阿熙和小恩等多名儿童。倪某的行为涉嫌猥亵儿童罪,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