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女友争吵后发涉爆微信该如何处罚
广西柳州市警方4月18日通报,该市一男子与女友争吵后,一气之下在微信朋友圈上发布涉爆谣言,民警对其进行了耐心教育,并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
据警方介绍,4月16日晚,柳州市一男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艺术中心电影院明天爆炸,去的人也单身”的信息。该市中南派出所民警根据指令在小南路将造谣男子温某带回派出所调查。
经调查,4月16日18时,温某带女朋友到柳州市“步步高”商业城吃晚饭,饭后一起去该市艺术中心电影院看电影,其女友说已看过该电影。温某进一步询问,得知女朋友是与前男友一同观看电影,两人便起了争执。
温某一气之下在微信朋友圈内发布了“艺术中心电影院明天爆炸,去的人也单身”的不实信息,造成不良影响。温某表示,其并不是故意造谣,只是一气之下在网上发了一句气话,没想到引起不良影响。
民警对温某进行了耐心教育,向其说明发布不实信息的后果及严重性。温某表示一定吸取教训。目前,警方对温某处以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
(节选自人民网“男子与女友争吵后微信朋友圈发布涉爆言论被处罚”)
李华阳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本案中,男子因和女友发生争执,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艺术中心电影院明天爆炸,去的人也单身”的信息,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应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