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为反性别歧视当众赤裸上身违法么
网友@南方有晨曦 爆料:大学城广工门口,几位女生竟在众目睽睽之下脱下上衣,高举”放下有色眼镜“、”重视女性价值“、“我们需要一个平等的工作机会”等标语牌,引起路人围观拍照。
(节选自网易新闻“广东一大学门口女生为反性别歧视 当众裸上身”)
李华阳律师: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主要表现在公众进行公开活动如在商店、影剧院、体育场、公共交通工具、街道等场所赤裸全身、下身或者暴露阴私部位,女性赤裸上身等情形,这些行为败坏了良好的社会风俗,还有的给当事人带来精神上的伤害,理应被禁止。
呼吁反对性别歧视应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用合适的方法。这几位女生在学校门口的公共场所中,故意裸露上身,败坏了良好的社会风俗,其行为已涉嫌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