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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件公安机关应重点查明的内容

2014-05-13 17:04:27 作者:李华阳 9人浏览 0人评论

大河网友“琵琶语”咨询: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件,公安机关应重点查明的内容? 

 

 

    李华阳律师: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30号)第十三条规定,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件,应当重点查明以下事项:(一)是否存在国家赔偿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的侵犯人身权行为;(二)是否造成精神损害后果;(三)侵犯人身权行为与精神损害后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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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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