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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同时与两女子恋爱结婚生子法律分析

2014-05-13 16:43:26 作者:李华阳 26人浏览 0人评论

男子同时与两女子恋爱结婚生子法律分析

    32岁的谭某在同一时期与两名女子谈恋爱,又先后与两人登记结婚,婚后两名女子先后产子。一人发现谭某在微信上晒出与另一女子的结婚照后,谭某重婚的事才露馅。近日,谭某因涉嫌重婚罪被检方批捕。

  2011年4月,谭某先后结识了张某和杲(gǎo)某。谭某一边追求张某,一边与杲某保持联系。

  2011年6月,谭某与张某确定恋爱关系。2012年12月,张某发现自己怀孕了,但此时谭某爱玩失踪,张某觉得他不靠谱,就想和谭某分手。但谭某不同意,他说自己想要这个孩子,还提出要和张某结婚,张某一心软就同意了。

  2013年3月7日,两人到河北某地登记结婚。同年9月6日,张某生下女儿。但女儿出生后,谭某非但没有承担起做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再次玩起失踪,张某一直找不到他。直到11月,张某看到谭某在微信上发的他跟另一个女子在民政局登记的照片,委托律师查询才得知,谭某于2013年7月5日又与杲某登记结婚。

  原来,谭某在和张某恋爱时,就一直与杲某保持着频繁的电话、短信联系。两人于2013年年初确定恋爱关系,同年4月同居,并于7月5日在北京登记结婚。12月20日,杲某与谭某的儿子出生,之后杲某就一直在家照顾孩子,直到案发,她才知道原来自己竟然嫁给了一名已婚男子。

  谭某却对自己的两次婚姻事实完全否认,他辩称只与杲某一人结婚,他不知道张某手中为什么有和他的结婚证和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但检方查明,谭某行为已经涉嫌重婚罪。

    (节选自新华网)

 

  李华阳律师: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本案中,谭某在已经与张某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又与杲某登记结婚,是典型的重婚行为,后一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因为杲某不知情,杲某不构成重婚罪,但谭某行为不仅给张某和杲某带来了伤害,还破坏了正常的婚姻秩序,涉嫌重婚罪,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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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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