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酒后砸玻璃割伤手臂要求饭店赔偿合理么 _华阳专栏律师专栏 _律法网
 
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律师专栏 > 华阳专栏律师专栏 > 法律案例正文

客人酒后砸玻璃割伤手臂要求饭店赔偿合理么

2014-05-13 17:57:38 作者:李华阳 12人浏览 0人评论

客人酒后砸玻璃割伤手臂要求饭店赔偿合理么

    客人酒后闹事,砸坏了饭店的玻璃,却不慎被玻璃割伤手臂,发生这样的事情,遭到损失的饭店方是否还应承担客人受伤的损失呢?

  郭某做货运生意最近赚了一大笔,他非常高兴,朋友们都吵嚷着让他请客。于是郭某便在几天前和朋友来到覃某开的饭店吃饭。席间,郭某喝了不少酒,整个人兴奋得不得了。见郭某为人张扬,覃某生怕郭某酒后闹事,特别提醒他的朋友劝说郭某少喝一些。在场的朋友根本没有理会覃某,而是继续劝郭某喝酒。就这样,郭某等人一直到饭店打烊才结账准备离开。

  就在郭某等人准备离开时,郭某突然吵闹着要开车回家,朋友执意将其拉出去打车,引起了郭某的不满。郭某突然挥出拳头,打碎了饭店的一扇玻璃。不但玻璃碎了,郭某的手臂也被玻璃割伤了,后郭某被送往医院缝了十几针。事后,郭某的家属找到覃某,他们以饭店管理不严危害到客人安全造成郭某受伤为由,要求覃某作出赔偿。覃某觉得冤枉,但郭某毕竟是在他的店内出事的,“难道每个酒后闹事的客人受伤饭店都要赔偿吗?”

   (节选自中国新闻网)

 

  李华阳律师: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饭店老板覃某曾提醒其朋友劝阻郭某喝酒,郭某属酒后闹事自己砸碎玻璃受伤,饭店没有责任,郭某理应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作者简介

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关闭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