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交警真孬种够上拘留吗
昨日,山东济宁兖州区公安局发布的一条案情通报微博,引发网友热议。该局通报称,兖州一名21岁网友不满车被贴条,发帖骂了交警,之后被行政拘留5天,@兖州公安称该网友“公然对人民警察进行侮辱,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当事网友则告诉南都记者,他实际被拘3天,已被释放,之后他被公司开除了。他表示,对自己发帖被抓“有点纳闷”,有想说的,但现在不想说。
被网友围观后,兖州区公安局官方微博兖州公安已删除这条案情通报微博。网友截图显示,这份《网络侮辱他人被拘》的案情通报称,4月28日下午,网友“兖州存哥”违法停车被交警贴条,“不仅不知悔改,反而想着在网上发泄私愤”,在百度兖州贴吧发帖“可艹好了,车刚停那里,就被贴条了,兖州里交警真孬种”。5月4日,兖州区公安局网安大队将“兖州存哥”抓获,该网友被行政拘留5日。
兖州警方通报称,“兖州存哥”公然对人民警察进行侮辱,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并提示网友“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认为在网上匿名随便说说没什么大不了,请相信‘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根据“兖州存哥”的发帖记录,他是兖州吧中的活跃网友,两年多发帖5000多条。他最新一条发言是昨日17时,在一条《网友因贴吧骂山东兖州交警是孬种被行拘5天》的帖子中回复“已经出来了”。
通过“兖州存哥”百度贴吧记录和Q Q空间记录,南都记者看到,21岁的“兖州存哥”对自己的车很上心,经常发布与车有关的帖子。其Q Q说说记录显示,在最近几天,他每天都有发帖。5月7日,他发了一张黄历的图片,上面写着“农历四月初九,诸事不宜”。5月8日,他发布了一条说说,“谢绝一切聊天。”
发帖骂交警被拘一事引起网友热议,导致有网友到兖州吧“爆吧”。百度兖州吧昨晚置顶了一条帖子《借此机会向五湖四海的朋友们问好》。帖子表示,网友被拘一事与兖州吧无关,“你们的爆吧行为影响到了贴吧吧友的正常交流。”而在这个帖子中,网友“深南大道的影子”评论“孬种事件,事关你我”。
与此同时,@兖州公安的微博也被很多网友围观。案情通报删掉后,截至昨日22时40分,@兖州公安最近的一条谈夏季车内危险品的微博,已累计收到超过4600条评论,其中大部分与此事有关。
(节选自人民网)
李华阳律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公然侮辱他人”。这里的“他人”,依法理解释,是指自然人,而非某个单位或某个群体。况且,“孬种”一词一般情况下算不上侮辱,不应根据上述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当前,正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之际,而重点就是在基层,还特别是在执法部门。作为执法部门,应该主动去听取群众的意见、征求群众的意见。对于群众的骂声应当保持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