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尸体卖他人配阴婚有多大错
为了赚钱,假扮死者家属,将尸体卖给他人配阴婚。近日,濮阳县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尸体案,被告人张某、刘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2013年春节过后不久,河北一男子联系张某,说想找一个生前未婚的女尸,介绍给他人配阴婚。后张某打听到该县某村有个女子20多岁得病死了,便同刘某找死者的家人商量此事,女方家人反对。为了赚钱,张某让刘某假扮死者的家人,让河北男子过来拉尸体,两人获得6000元的赃款后平分。死者的家属发现尸体被盗后报案,张某和刘某落网。二人将赃款退出,向死者家属道歉后取得了对方谅解。
(节选自河南法制报)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三百零二条 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盗窃尸体罪,是指秘密窃取尸体,置于自己实际支配下之行为。本案中,张某、刘某盗窃未婚女尸,并将尸体卖给他人配阴婚。张某、刘某的行为成立盗窃尸体罪,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