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陌陌”交友被盗咋处理
“陌陌”是一款移动社交产品。通过陌陌,可以认识身边的人,加入附近的群组,查看附近的留言,参加附近的活动。今年2月20日下午,在街上闲逛的张小姐有了这样一个“艳遇”:她在使用手机陌陌时,一个网名为“想往一夜温情”的网友屡屡搭讪,语言幽默,很有“耐心”,看陌陌头像,是一个年轻帅气的男青年,张小姐大有好感。两人热聊了大约2个小时后,男青年提出晚上一起唱歌,张小姐欣然答应了。
晚饭后,张小姐带着一名女性同伴如约来到位于恩施市土桥坝社区的某KTV包房。三人在包房内玩了近3个小时,还喝了数打啤酒。当晚23时许,男青年和醉意朦胧的张小姐一起将同伴送回家中后,径直来到恩施市舞阳坝某宾馆,用张小姐的身份证开了一间客房“休息“。
次日上午醒来,张小姐发现,身边早已没有陌陌男网友的身影,发现手袋内的手机和钱包消失无踪,又羞又恼的张小姐即刻向恩施市公安机关报警。
为找到犯罪嫌疑人,受案的恩施市公安局舞阳坝派出所专门安排一名女民警下载、注册“陌陌”账号,并在“陌陌”上与该男子取得了联系。经过近三个月的巧妙周旋,民警的“诚意”收到回报,犯罪嫌疑人误以为又有“艳遇”上门,最终同意了民警的“见面”请求。5月12日傍晚时分,犯罪嫌疑人如约来到约定地点,最终落入了蹲守民警的抓捕网中。
经审查,该男青年姓胡,当晚在宾馆激情之后,看张小姐陷入沉睡,便打开张小姐的手袋,将手袋内的白色“苹果5”手机、一个女士钱包(钱包内有500多元现金、若干港币、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偷出来,离开宾馆,洋洋自得地回到自己家中。
(节选自人民网)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第四条 盗窃的数额,按照下列方法认定:
(一)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公私财物所以权。
本案中,胡某趁张小姐在睡梦中,秘密拿走张小姐财物,其行为已涉嫌盗窃罪,胡某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