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视台女主播收到死亡威胁法律分析
前天晚上,北京电视台《养生堂》主持人悦悦通过实名认证微博曝光了一名骚扰者给她发来的带有恐吓味道的微博,其中包含“不是你死,便是我亡”的死亡威胁。悦悦昨天对北京青年报记者表示,已经被这名骚扰者骚扰三年多时间,目前自己已经报警,从该人微博中可以看出,这名骚扰者曾是悦悦的一名粉丝,这名粉丝昨天下午还在微博中不断威胁要对悦悦采取行动。
悦悦称,之所以之前没有通过公众平台去求助,是因为始终觉得骚扰者是一个1993年出生的孩子,只有21岁。悦悦表示,骚扰者的举动已经不仅仅停留在网络平台这个虚拟空间,已经发展到真实生活当中。骚扰者已经严重影响了她与家人、朋友的生活。BTV生活频道《食全食美》主持人梦遥也在微博中证明并透露称:“我发一张跟悦悦的合影,这个人就追到餐厅门口。每天在台门口围追堵截,在我们所有朋友微博里留言恐吓。”
“shengge的玫瑰”还多次提到在本月27日到29日节目录像结束后,“我会对她采取让她意想不到的行动,有她没我,有我没她,我要亲手废掉她刘洪悦的主持人生涯”、“节目录像结束的时候 我就会对她采取行动等着看好戏吧!”
(节选自中国新闻网)
李华阳律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shengge的玫瑰”利用微博不断给主持人悦悦发来恐吓信息,并扬言付诸行动,其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应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