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公交站上强行舌吻18岁女子法律分析 _华阳专栏律师专栏 _律法网
 
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律师专栏 > 华阳专栏律师专栏 > 法律案例正文

男子公交站上强行舌吻18岁女子法律分析

2014-05-30 18:07:19 作者:李华阳 23人浏览 0人评论

男子公交站上强行舌吻18岁女子法律分析

    28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锦江区检察院获悉,近日,19岁金堂男子唐进(化名)在公交站台上,对独自候车的18岁女子张婷(化名)实施抢劫。过程中,他还强行对受害人进行了1分钟舌吻。

  据介绍,当天唐进在强迫张婷交出手机、现金、银行卡后,看其乖巧,便威胁其舌吻,时间长达一分钟。过程中,还一直摸其胸部,整个过程足有20分钟。

  期间,张婷曾有呼救,不过被唐进勒住喉咙,捂住嘴,不许其反抗。而后,张婷趁机挣脱,边跑边呼救。最终,唐进仓皇逃走。张婷报警后,唐进被警方抓获。

    (选自中国新闻网)

 

  李华阳律师: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本案中,唐进在公交站台上用胁迫方法强行索取张婷私人财物,其行为涉嫌抢劫罪。在抢劫过程中,另起犯意,当众威胁与其舌吻并摸其胸部,唐进行为又涉嫌强制猥亵妇女罪,应以抢劫罪和强制猥亵妇女罪两罪并罚。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作者简介

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关闭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