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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女该不该赡养共同生活的继母

2014-06-03 18:41:53 作者:李华阳 35人浏览 0人评论

继子女该不该赡养共同生活的继母

    母亲去世早,父亲把我抚养长大,才再婚,继母对我也很好。后来,父亲和继母搬过来和我一家居住。前不久,父亲病重去世,继母还住在我家里。继母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现在,她失去了生活来源。她的亲生儿子外出打工,收入也不高。请问,我该不该赡养共同生活的继母?

   (节选自中国新闻网)

    

    李华阳律师:《婚姻法》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是否有赡养义务,有一个前提,就是继父或继母是否抚养教育了继子女。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抚养教育在前,那么继子女便对继父或继母有赡养义务,反之,则没有赡养义务。你父亲再婚时,你已经成年,与继母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因此,法律不要求你赡养继母,你继母的赡养义务由她的亲生儿子承担。

  但法律上不要求你赡养继母,并不排斥你给继母以物质上的帮助,精神上的抚慰。你父亲含辛茹苦地把你抚养长大,年老后,你继母给了他晚年的幸福,而且与你也亲如一家人。从情理上讲,如果你继续对继母给予帮助,更符合中国的传统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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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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