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年掐死两5岁女孩碎尸焚烧能判刑么
两名活泼可爱、正上幼儿园的5岁女童(文中系化名),在中午吃完喜宴后突然失踪。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即在两名女童失踪的村庄展开地毯式搜查,一天后在村民吕某家中储存粮食的瓷缸中发现了两名失踪女童未被焚烧完的尸骨。6月2日,记者从郏县警方获悉,凶手正是未满17岁的犯罪嫌疑人吕某,吕某已被抓获归案并承认作案事实。
(节选自中国新闻网)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本案中,吕某将两名5岁女孩掐死并焚尸,情节恶劣,涉嫌故意杀人罪。因其已满16周岁,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