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长涉嫌强奸女下属法律分析
6月6日,华池县环保局局长陶成君涉嫌强奸(未遂)被吴起县检察院批准逮捕。7日,华池县纪委、监察局给予陶成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给予同行的县物价局局长田永红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5月25日,有网友在微博爆料称“甘肃省华池县环保局局长醉酒迷奸‘待嫁’女下属,吴起警方立案除色狼”。26日,华池县通报称,根据吴起县公安机关反映的情况,华池县对县环保局局长陶成君先行采取组织处理措施,免去其环保局党总支书记、局长职务,并对一起参与喝酒的县物价局长田某作出停职处理,接受调查。公安、纪检机关已对二人的违法违纪问题立案查处。
5月23日下午,甘肃省华池县环保局局长陶成君喝酒后,在吴起县一酒店欲对同行的女下属图谋不轨,被吴起县公安局抓获。24日,陶成君被吴起警方刑事拘留。
(节选自新华网)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提供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所谓其他手段,是指采用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妇女不知抗拒或者不能抗拒的手段,具有与暴力、胁迫相同的强制性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其他手段有:用酒灌醉或者药物麻醉的方法强奸妇女;利用妇女熟睡之机进行强奸等。本案中,环保局局长醉酒迷奸‘待嫁’女下属的行为涉嫌强奸罪,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