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QQ里发女友裸照有多大事情
和女友分手了,胡某心里不爽,竟将在恋爱时拍下的前女友黄某川的5张裸照,分别发送给她的10多个QQ好友。
“7日上午,我一个朋友跟我说,一个自称是我前男友的男子在QQ上加他好友,并给他发了5张我的裸照。”黄某川说,发裸照的确实是她的前男友胡某,他分别将她的5张裸照传给了她的10多个朋友。
“那些照片是交往的时候拍的,当时我知道他有拍我的裸照。”黄某川称,更过分的是,胡某还将她QQ的基本资料改成了侮辱她姐姐黄某琴的内容,“昵称改为‘黄某琴鸡情服务’,个性签名改成‘黄某琴四川广安,做鸡,电话号码……’,头像则换成我的照片。”
黄某川报警后,胡某被带到乌屿边防派出所调查讯问。“6日晚上8时许,我回到宿舍,看到宿舍里一片凌乱,觉得是我前女友因为分手的琐事来弄乱我的东西,就想发她的裸照发泄一下。”胡某交代,因为他和黄某川分手的事,黄某川的姐姐黄某琴骂过他,所以他对黄某琴怀恨在心,才把黄某川的QQ资料改成侮辱她的内容。
(节选自中国新闻网)
李华阳律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胡某因和女友分手,心里不爽,将前女友的裸照分别发送给她的10多个QQ好友。胡某的行为属于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应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