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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猥亵女童事件法律分析

2014-06-12 14:08:38 作者:李华阳 72人浏览 0人评论

上海猥亵女童事件法律分析

日前有上海市民反映称,上海杨浦区畅想艺术幼稚园内发生男子猥亵园外女童事件。记者11日从杨浦警方获悉,目前该涉案男子已被依法刑拘。

记者从杨浦警方了解到,嫌疑人张某系来沪务工人员。7日,张某将幼儿园外三名女童引诱至园内进行猥亵。三名女童中两人5岁一人6岁,均为幼儿园周边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杨浦区教育局相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张某不是该幼儿园聘用人员,其妻子为幼儿园自用工,负责配餐工作,平时兼晚间值守工作。事发当日正值高考,她回家照顾孩子,让其丈夫张某代替值班。随后,张某以带领孩子玩滑滑梯为由,将园外3名女童引诱至园内,并进行猥亵。教育局表示,涉事幼儿园对轮换值班的管理存在问题,园方后续会对3名女童进行心理疏导和排查,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警方表示,嫌疑人张某涉嫌猥亵儿童,目前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来自人民网 原题“上海一幼儿园内发生猥亵园外女童事件 嫌疑人已被刑拘”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者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不满十四周岁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为本罪的受害人或者威胁对象。本案中,张某以带领孩子玩滑滑梯为由,将园外3名女童引诱至园内,进行猥亵的行为,涉嫌触犯猥亵儿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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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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