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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录音能否作为证据使用

2014-06-18 19:25:34 作者:李华阳 386人浏览 0人评论

电话录音能否作为证据使用

    问:去年,一个朋友向我借了二万元钱。当时说过年的时候就还。我们平时关系不错,出于信任就没有写借款凭证。但这位朋友一拖就是一年多。现在干脆就很少跟我联系更没有提还钱的事,打电话给他也不接,现在我手上只有几次问他还钱的电话录音。请问一下电话录音可以作法律证据吗?

    (节选自中国法院网)

    

    李华阳律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依照现行的法律规定,未经对方同意的录音只要符合两点条件就能够作为证据使用,第一:不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方式取得的;第二:不是以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根据以上规定,偷录的录音资料没有侵害到你朋友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而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所以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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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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