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因琐事吵架 儿媳挥刀砍死婆婆
犯罪嫌疑人吴某,49岁,承德市双滦区双塔山镇人。吴某与张某均系再婚,婚后二十余年来,吴某的婆婆对吴某一直不满意,导致婆媳关系紧张。2014年6月21日12时许,吴某回到隆化镇物资局家属楼其婆婆惠某的家中,在吃过午饭后,张某到卧室休息。吴某与惠某再次因为家庭琐事发生口角,随即两人发生撕扯,吴某一怒之下从厨房拿出菜刀,来到西侧卧室向惠某头、颈部连砍十余刀,致惠某当场死亡。随后又来到东侧卧室,向其丈夫张某的头部连砍数刀,后持凶器逃离现场。吴某逃至隆化镇物资局家属楼下一拐角樱桃树处将凶器丢弃,后乘车逃至双滦区双塔山镇其哥哥吴某某家中。在向其哥嫂说明情况后,吴某在其嫂子的陪同下 到双滦区双塔山派出所投案自首。
(节选自中国新闻网)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吴某与惠某因为家庭琐事发生口角,随即两人发生撕扯,吴某一怒之下从厨房拿出菜刀,向惠某头、颈部连砍十余刀,致惠某当场死亡。吴某主观上具有剥夺他人被生命的故意,其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