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天天抛粪砸酒瓶归谁管
深圳宝安固戍上围园新村本地居民张某,几乎每天都使用泼粪、扔啤酒瓶、扔垃圾等方式对待自己的邻居,三年来,至少已造成两人受伤,一户邻居被迫迁走,众多邻居苦不堪言。宝安警方表示,粪便及垃圾属生活用品,警方很难处理,建议街坊找城管等部门提出诉求,商讨解决办法。
黄先生的家紧挨着张某家,成为近几年最大受害者。张家地势较高,共4层,她家的周边有4栋房屋,但地势相比较低。黄先生说,至少3年来,张某无缘无故地将自己拉的屎往别人家里倒,站在楼顶往别人家甩啤酒瓶,四周的人像躲瘟神一样躲也躲不掉,其中1户被迫迁走。
在黄先生家的墙壁上,仍残留着一些屎状物。从黄家的1楼走到4楼,原本透明的玻璃窗,现在都已经染成了灰黑色。走到天台,这里更像一个垃圾池,碎玻璃、饭盒、果屑等生活垃圾满地都是,里面甚至夹杂数只老鼠的尸体,大热天时,发出阵阵的恶臭。
此外,张家周边的猪脚饭店、砂锅粥店和小型家具店都受到波及。店主反映,食客正在享用美食时,可能空中就会砸下一坨粪袋,而这些店铺的顶棚上,则是污秽不堪,给经营带来困难。受影响的邻居张女士表示,“他们全家拉的大便和小便,还有打死的死老鼠,放着发胀长虫了,用袋子装着就扔到我家里去。”
一个老环卫工人在上围园村工作7年了,他介绍,7年前张某就喜欢高空抛粪,起初他还试图“建议”张某不要扔了,每次都会遭到张某的砖块伺候,之后就不敢再说她了。(来源羊城晚报)
李华阳律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张某几乎每天都使用泼粪、扔啤酒瓶、扔垃圾等方式对待自己的邻居,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其他寻衅滋事行为,应该由当地公安机关处理,可以依法对其进行拘留或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