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买春与小姐扭打咬掉对方嘴唇一块肉咋处理
6月5日,43岁的黄某和失足妇女陆某在性交易时发生矛盾,扭打中黄某咬掉陆某下唇一块肉,导致陆某下嘴唇缺失。
今年6月5日,黄某酒后心痒痒,独自去找此前性交易过的失足妇女陆某。两人回到黄某位于万秀村的出租屋,此后双方发生争吵,陆某表示“不做了”。黄某为了阻止陆某离开,又是打耳光又是掐脖子,还用手捂住陆某的嘴不让她喊救命。陆某为逃生,咬了黄某的手指,而黄某恼羞成怒,把陆某的下嘴唇咬了下来。
最终,陆某脱离黄某控制,跑出房间到外面求救,在他人的帮助下报了警。经鉴定,陆某下唇部缺失,受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男子酒后买春与失足女扭打 咬掉对方嘴唇一块肉)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案中,黄某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涉嫌故意伤害罪,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