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孕妇轻信毒品能治头痛邀他人到宾馆吸毒分析
90后准妈妈感冒头痛不敢吃药,轻信吸毒能治疗头痛,更是邀集他人一起在宾馆吸食毒品。
樊某系家中独女,是一位90后准妈妈,两家都对樊某格外照顾,生怕她少吃少喝。尽管如此,今年4月的一天,樊某还是感冒了,为了宝宝的健康,家人都不愿让她吃药,总是弄些“土药方”,可她的头痛仍不见好转。樊某一方面受到头痛折磨,一方面认为家人把肚子里还未出生的宝宝看得比她还重要,心里很不是滋味。
4月15日中午,樊某的一位朋友周某来找她。周某是个瘾君子,得知樊某烦心事后出主意说,吸毒可以治疗头痛,而且没有副作用,可樊某并未接受周某的“好意”。周某离开后,樊某的头痛愈演愈烈,便决定试试“没有副作用”的毒品。4月17日,樊某主动联系周某问其是否有毒品,并提出开房邀集几位毒友一起吸食,当日下午,周某携带0.4克毒品冰毒,并找来李某、贺某在樊某所开的宾馆内用自制的简易的吸毒工具吸食了毒品。
(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90后孕妇轻信毒品能治头痛 邀他人到宾馆吸毒)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十一条〔容留他人吸毒案(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樊某与他人一起在其所开的房间里吸毒,其行为已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根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有关规定,“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按容留他人吸毒罪定罪处理”,故应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樊某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