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顾女友制止 深夜强奸女友同学
6月21日上午9时许,正宁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女孩洋洋(化名)的报警称,自己在一出租屋内被同学的男友强奸,请求查处。接警后,正宁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和侦查取证工作。办案民警根据洋洋的指认,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荔某,并于当天上午10时将其抓获。经查,6月20日晚,犯罪嫌疑人荔某和女友郭某以及郭某的同学洋洋一同去县城南街吃夜宵,饭后因天色已晚,洋洋又在县城没有地方住,荔某和女友郭某便将洋洋带至自己租住在供销社二楼的出租屋内暂住一晚。深夜,荔某见女友和洋洋都已睡着,心生歹意,爬过去抚摸洋洋的胸部,欲和洋洋发生性关系。洋洋被惊醒后进行反抗,并叫醒荔某的女友郭某,郭某欲上前制止荔某,荔某则怒骂郭某少管闲事,并对洋洋进行威胁,声称如果洋洋不配合,就将其衣服撕烂无法出门。荔某见洋洋无顺从之意,便不顾强烈反抗,强行与洋洋发生了性关系。
目前,犯罪嫌疑人荔某因涉嫌强奸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男子不顾女友制止 深夜强奸女友同学 记者:李升)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提供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荔某使用暴力强行与洋洋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涉嫌强奸罪,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