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女子自称意念发功治癌症
2012年5月,谢女士检查出宫颈癌早期,想保守治疗不做手术。听朋友介绍,有个姓石的女子治好了别人的肺癌晚期,她便到石某位于东城区的住地看病。快60岁的石某留着长发,自称是九天之上的大圣王朝女皇,是神医,专门治疗癌症,谢女士治病心切就相信了。石某称自己有天眼,能看出病根,让谢女士闭上眼睛坐在沙发上,用手抚摸其腹部、后背、胳膊,说是给她发功。石某还给谢女士“天书”,让她拿回家在晚上烧了把纸灰喝掉,还给她“延寿符”让她天天携带。
谢女士说,石某嘴上说不需要钱,但多次向她要摆供和发功的费用约10万元。石某说,自己治疗时必须抽烟,她又给石某买了3万余元的烟,8万余元的水果、酒、茶叶及两部手机。2012年6月,石某称给其净化身体,带她和丈夫等人去了九寨沟,4人8天共花费4.5万余元。
石某不让谢女士去医院检查,但谢女士还是于2012年7月下旬去了医院,结果发现癌细胞扩散。她找石某退钱,石某还坚持称自己对治疗宫颈癌有信心,并称癌细胞扩散更容易治疗。谢女士要钱未果,让石某签字承认收了治疗费26万余元,随后报案。
(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退休女子自称意念发功治癌症诈骗26万获刑6年)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本案中,石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谎称能用意念发功治疗癌症,骗取谢女士26万余元,数额巨大。石某涉嫌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