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阳状告山寨豆浆机可以胜诉么
北京大川文化艺术交流有限公司假冒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的旗舰店,销售使用与九阳公司注册商标相同的侵权产品,侵犯了九阳公司的注册商标专有权。因此,九阳公司将大川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目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起诉称,公司是一家专注于豆浆机领域并积极开拓厨房小家电研发、生产和销售的现代化企业。九阳豆浆机已成为业内第一品牌,市场份额占40%以上。公司为“九阳”等注册商标的合法持有人,拥有注册商标专有权。公司发现一家九阳旗舰店(域名:www.chprs.com)在销售九阳DJ13B—D58S款产品。公司以保全证据公证形式在该网站上购买该产品。经检验,上述产品为假冒产品,该网站假冒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的旗舰店,严重侵犯了公司的商标权。经查,该假冒的九阳旗舰店为北京大川文化艺术交流有限公司登记注册的网站。
(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九阳维权告山寨豆浆机 要求赔偿经济损失50万)
李华阳律师: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如果九阳股份有限公司所述属实,大川公司在其网站上假冒九阳公司旗舰店,销售与九阳公司注册商标相同的假冒的侵权产品,已经侵犯了九阳公司的注册商标专有权,被告就应当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