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1名镇书记嫁女礼金成沓啥性质
2013年7月17日近午时分,河北省国家级贫困县沽源县溢天香大酒店门前车辆拥挤,该县平定堡镇党委书记岳某正在此处举办嫁女喜宴。
此前,中新网记者接到举报电话称,沽源县平定堡镇党委书记岳某定于17日举办嫁女喜宴,已经发送出请帖千余封。
17日一早,酒店门口摆放起六门婚庆礼炮、充气拱门、祥兽、龙柱。门口还架起了一座简易舞台,摆放了六个音箱,几名歌唱演员轮流演唱流行歌曲。
在酒店入口处,摆放了两排用来收取礼金的桌椅。桌上放着成叠红包,两个红色的礼箱。据酒店服务人员介绍,溢天香酒店一二楼大厅能摆放60多个桌位,每桌10人;酒店雅间总共29间,平均每间容纳十二三人。按照酒店服务人员的说法计算,溢天香整个酒店的一次接待能力达千人。
记者了解到,17日中午的婚宴已将整个酒店除一楼6个雅间外的全部桌位包下,这与爆料人所称岳家“发出请帖1000余封”的人数相当。婚宴上摆放着中华香烟,但是烟盒已经去掉,散发在盘内。
(来源:中新网)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二、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利用职务之便是受贿罪客观方面的一个重要构成要件,利用职务之便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具体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也即利用本人在职务上直接处理某项事务的权利。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而收受他人财物,是典型的受贿行为。 二、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即不是直接利用职权,而是利用本人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本案中,平定堡镇党委书记通过嫁女的契机,利用本人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大肆收取礼金,超出了正常人之间礼尚往来的范围,涉嫌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