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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楼办“千术学习班”能惹多大事

2014-07-28 19:45:58 作者:李华阳 14人浏览 0人评论

居民楼办“千术学习班”能惹多大事

  近日,京华时报记者对“千术学习班”进行暗访,发现只要交纳几千元就可以学习出千手法,上万元还可购买出千专用设备,报道引起警方高度重视。

  722日,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会同海淀分局治安管理支队、永定路派出所与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联合执法,在海淀区永定路西里小区9号楼一民宅内将6男子抓获。目前,6人因涉嫌传授犯罪方法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居民楼暗藏“千术学习班”传赌技售出千道具  京华时报记者郑义顺)

    李华阳律师

  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用语言、文字、动作、图像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向他人传授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和技能的行为,不论被传授人是否掌握、接受了犯罪方法。

    《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条: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传授犯罪方法罪是一个独立的罪名,有独立的法定刑。传授犯罪方法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传授犯罪方法罪行为人在主观上故意把犯罪方法传授给他人,至于被传授人是否接受,是否按照所传授的方法实施了犯罪,则听任自然。

    本案中“千术学习班”的行为涉嫌传授犯罪方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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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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