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因琐事将丈夫打致视网膜脱落啥后果
2010年1月,女子宗某与于某登记结婚。2011年6月18日,宗某在家中厨房内,因家庭琐事与于某发生纠纷,后将于某眼睛打伤。2011年7月9日,宗某陪同于某到医院就诊,后被诊断为视网膜脱离。2011年10月10日,于某报案。
于某报案时说,事发当天,宗某的弟弟到家里来玩,当时宗某外出买饭,宗某的弟弟在房间内上网,他在厨房榨果汁。宗某回来后,觉得丈夫冷落了弟弟,于是将厨房门反锁,用拳头朝他的头部和眼睛打了七八下,还用手抠他的眼睛。“我当时没有报案是怕感情破裂。”于某说,但是他后来想让公安机关介入处理此事。于某说,两人结婚后,经常吵架,大多是因为钱以及一些家庭琐事的问题。
(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妻子因琐事将丈夫打致视网膜脱落获刑)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4.4 轻伤二级
a)眼球穿通伤或者眼球破裂伤;前房出血须手术治疗;房角后退;虹膜根部离断或者虹膜缺损超过1个象限;睫状体脱离;晶状体脱位;玻璃体积血;外伤性视网膜脱离;外伤性视网膜出血;外伤性黄斑裂孔;外伤性脉络膜脱离。
宗某因家庭琐事与丈夫于某发生纠纷,将于某眼睛打伤,致其视网膜脱落。宗某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