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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是否必须向用人单位告知婚姻状况

2014-07-31 7:23:42 作者:李华阳 61人浏览 0人评论

职工是否必须向用人单位告知婚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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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孤城自勇”咨询:职工是否必须向用人单位告知婚姻状况?

    

    李华阳律师:《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从上述规定中可以看出,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与劳动者的告知义务存在着两个方面的不同:一是告知方式上,法律对用人单位赋予的是主动告知义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需要主动告知,而劳动者的告知义务,则是被动告知义务,也就是说,当用人单位需要了解时,劳动者再进行告知。二是告知的内容上不同,劳动者的告知义务的范围仅局限在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除此之外,劳动者不负有告知义务。婚姻状况与工作岗位并无直接相关性,因此,职工并不必须向用人单位告知婚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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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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