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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网友“西门公子”咨询:盗窃有价证券咋计算数额?

2014-08-11 14:03:20 作者:李华阳 15人浏览 0人评论

律法网友“西门公子”咨询:盗窃有价证券咋计算数额?

李华阳律师:盗窃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按照下列方法认定盗窃数额:

(一)盗窃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应当按票面数额和盗窃时应得的孳息、奖金或者奖品等可得收益一并计算盗窃数额;

(二)盗窃记名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已经兑现的,按照兑现部分的财物价值计算盗窃数额;没有兑现,但失主无法通过挂失、补领、补办手续等方式避免损失的,按照给失主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盗窃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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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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