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多张信用卡透支不还能蹲监狱么 _华阳专栏律师专栏 _律法网
 
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律师专栏 > 华阳专栏律师专栏 > 法律案例正文

办多张信用卡透支不还能蹲监狱么

2014-08-13 6:30:29 作者:李华阳 103人浏览 0人评论

38岁的蚁某湖分别在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民生银行申请开通6张信用卡,用以透支消费。其后,又以其妻子的名义在其他5家银行申请开通5张信用卡,继续透支消费。

涉案的发卡行在发现蚁某湖有拖欠还款的情况后,多次通过电话及委托律师的方式向其催收欠款,但在过后的近8个月时间里,蚁某湖编造各种借口,一直没有偿还银行的欠款。截止案发时,蚁某湖共拖欠发卡行本金近39万元以及滞纳金等相关费用共计7万多元。

    (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广东汕头男子办11张信用卡 恶意透支获刑6  记者李怡青)

李华阳律师: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蚁某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作者简介

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关闭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