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超20年是否还可以诉讼
律法网友“老帅哥”咨询:我在郑州市一个公司上班,父亲母亲及弟弟在老家农村。1982年,父母先后去世,留下的财产弟弟暂时占着,一直没有分割。今年下半年我要退休了,我准备回老家住,现在想和弟弟分割父母的遗产,可是他不同意,我可以起诉他妈?
李华阳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十八年后至第二十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二十年之内行使,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诉讼。
你的继承发生在1982年,距今已超20年了。故,不能向法院起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