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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冒充中央高官事件法律分析

2014-08-18 8:10:34 作者:李华阳 8人浏览 0人评论

农民冒充中央高官事件法律分析

海关总署官员、中央巡视组官员、中纪委高官、江苏无锡市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无论哪一个官职都是沉甸甸的份量,可这么多官衔却集中在了一个人身上时,就是骗人的幌子了。这名“中央高官”允诺收取好处费后能安排政府机关工作并解决公务员编制,前来“打通关系”的5名大学生上当受骗。

经浙江湖州警方查实,这位名头响当当的“高官”原是湖州当地一名农民,1999年在网上聊天时,吕某认识了张某。吕某谈吐得体,并称自己在党校里学习,让张某误以为吕某是“有身份”的。

2009年7月,张某得知义乌朋友的弟弟付某大学毕业没找到合适的工作,一心想到教育机构上班,张某就联系吕某请他帮忙。吕某满口答应,但需要“打通关系”花费15万。

为此,付某家人拿着15万元送到孝丰镇吕某家里。期间,吕某故意拨打付某的电话后就关机,等付某回电话,吕某称付某错过了面试机会,需要再等一年。第二年,吕某如法炮制,又把付某忽悠过去了。

2011年,付某主动给吕某打电话。吕某只好请朋友郝某冒充浙江省人事厅副处长对付某进行“面试”。付某以为这次“有戏”,主动买单并留下2000元好处费。

结果付某回家后左等右等还是杳无音讯。吕某以“面试”成绩不理想为由,让付某等到2012年去北京面试。吕某安排人员演了同样的把戏,又把付某给忽悠了。而这几年,付某为了得到工作,逢年过节给吕某及其家人送礼送钱,总共花费好几万元。

据吕某交代,自2008年以来,他多次冒充中央官员,表示可以帮忙刚毕业的大学生进入公务员队伍,骗了5个大学生。后来为了圆谎带五人到北京“面试”时,被骗的五人相互交流后发现吕某和他们说的官职都不一样,开始有所怀疑。

在此期间,付某经常与吕某联系催促落实工作,多次催促无果后,付某开始要求吕某退还钱,但是吕某不是以出差推脱就是不接电话,付某开始怀疑自己是否被骗。于是,7月17日他选择了报警。

接到报警后,孝丰派出所民警十分重视,立即对吕某开展了身份核实,发现吕某在2013年曾因为摆放赌博机被杭州警方处理过,了解到这一情况,吕某的高官身份至此不攻自破。

随后,当这位“神秘高官”在孝丰老家被民警带走时,全村人都懵了,没想到他竟然是假高官。经审讯,吕某交代冒充高官先后骗了5个毕业大学生,捞了30多万元好处费。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浙江农民冒充中央高官 5大学生“打点关系”受骗)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招摇撞骗罪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原则上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侦查。本案中,吕某冒充中央官员,许诺受害人,可以安排到政府机关工作并解决公务员编制,收取好处费的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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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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