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别人盯女友 男子拔刀伤人法律分析
2014年1月21日下午,张阿龙带着女友逛县城,在县城某三叉路口,他俩停下买小吃。这时,李某、石某从旁边路过,停下看了两眼。张阿龙觉得女友长得不错,两个小青年却盯着看,可能不怀好意,刹那间,醋意、敌意一块儿涌上心头。为展现护花使者风范,他走过去质问“你们两个在看啥子?”谁知,年轻气盛的李某斜了他一眼,毫不买账的说:“看都看不得嗦,你想咋样嘛?”双方言语不和,引发争执抓打。在打斗过程中,张阿龙抽出腰刀,将李某、石某捅伤,尔后迅速逃离现场。经鉴定,李某之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石某之伤为轻微伤。2014年3月25日,公安机关经过周密布控,将张阿龙抓获归案。
2014年6月30日,检察机关向营山法院提起公诉。2014年7月31日和8月5日,营山法院先后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被告人张阿龙对指控其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证据及罪名无异议,当庭自愿认罪,请求从轻处罚。诉讼过程中,张阿龙赔偿了李某、石某的经济损失,取得了二被害人的谅解。
(来源:中国法院网 原标题:女不满别人盯女友 男子拔刀伤人被判刑 作者:唐海奎)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本案中,被告人张阿龙怀疑有人加害自己,在向二被害人询问过程中,与二被害人发生争执,便使用腰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重伤,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其赔偿二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谅解,可酌定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