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出租遭拼车男打掉三颗牙司机担责吗
8月11日上午11时20分,在萨大路1路公交车站牌附近,一名乘坐出租车的女孩,被拼车同行的男子,用砖头打掉3颗牙。案发后,该男子向建材市场内逃窜。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在现场记者看到,受伤女孩坐在副驾驶位置,用餐巾纸捂着嘴,由于伤势较重,满脸都是血,几团被血染红的餐巾纸,扔在副驾驶一侧的地上。
据出租车司机讲,受伤女孩是从乘风庄到东风新村,途中又分别遇到两名同向的男子。为了多拉点活,他又搭载了这两名男子。当时,女孩坐在副驾驶位置,另外两名拼车的男子坐到了后座。
途中,其中一名男子,主动搭讪女孩,并进行言语调戏。该男子的行为,立即遭到女孩的反抗,见调戏不成,便要求停车,哪成想,下车后,该男子捡起一块砖头,照着女孩的脸猛力打击,随后逃跑。
(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大庆一女孩乘出租遭拼车男调戏 用砖头打掉其三颗牙)
李华阳律师:《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本案中,女孩自搭乘出租车起,就与出租车司机形成了客运合同关系,出租车司机应当按约定将其安全送达至目的地,在这个过程中,女孩非因自身健康原因,也非其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伤亡的,出租车司机应当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