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在高速上将临盆孕妇赶下车是否担责
据报道,18日23点多,在京台高速由南向北K458公里处,一名乘坐高速大巴客车去济南市的产妇自称即将临盆,却被客车司机赶下车。结果,产妇在高速路边自己咬断脐带产下一名女婴。报警后等待救助的过程中,这名四川籍43岁的彝族产妇还抱着婴儿步行了近6公里,其后才被送到山东泰山一医院治疗。
(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产妇高速临盆被司机赶下车 路边自咬脐带产子)
李华阳律师:《合同法》第三百零一条: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
法律规定,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这是承运人应尽的法律义务。该孕妇与客车司机业已定立了承运合同,那么该司机就有义务履行该法定义务。然而该司机将即将临产的孕妇于夜间赶下了车,将其置于巨大危险之中。虽然最终没有发生伤亡事故,但客车司机违反了合同义务和法律规定,应被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