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拿镜子偷窥女厕啥后果
昨(21)日上午,张云(化名)在丈夫的陪同下准备从资中坐火车到成都。候车期间,在张云入厕方便时,竟遭人偷窥。发现偷窥者后,张云并未大叫而是悄悄拿出手机给候车厅的丈夫打去了电话。偷窥者随后被抓获,并被铁路民警带回派出所,在审讯中,刘某对其侵犯他人隐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男子拿镜子偷窥女厕被抓现行 作者:杜玉全 闫维鹏)
李华阳律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隐私是指不愿意让他人知道的属于个人的生活秘密,如两性关系、生育能力等。偷窥是指秘密偷看他人隐私的行为,行为人有的是在隐私场所直接用眼睛偷窥,如偷窥女厕所、女浴室等;有的是通过安装针孔摄像头等设备来偷窥。本案中,刘某利用镜子偷窥女厕,侵犯他人隐私,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