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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已婚女偷情后将其勒死咋定性

2014-08-27 18:19:06 作者:李华阳 9人浏览 0人评论

男子与已婚女偷情将其勒死咋定性

现年31岁的宋某从山东来京打工,在一家公司销售油漆,老板给他配了一辆奇瑞汽车。宋某供述,他的女朋友和26岁的小红都在大兴区一个小商品市场租摊位卖包,案发前两家租住在同一公寓,住斜对面,关系很好。

宋某说,他平时送女友上班都带着小红,小红的丈夫经常在外面干活不回家。2012年11月份的一天晚上,他和小红在车上发生了性关系。几天后,其女友有事回老家。2012年11月21日下午,他去接小红下班,小红坐在副驾驶,两人将车停在僻静处开始亲热。其间,他的手机响了,是一个女网友打来的,对方称呼他“亲爱的”。小红听到后很不高兴,说他花心,还说以后不和他约会了。他当时说“不约就不约,你以为你是谁啊”,还骂了小红。小红也骂他,他特别生气,下车坐到小红的后面,拿一根网线套住小红的脖子。小红要报警,他就抢过手机,将小红勒死。因为害怕,他将小红的尸体扔进路边的井里。(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男子与已婚女偷情将其勒死后陪死者丈夫报警 作者:裴晓兰)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是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本案中,宋某勒死小红,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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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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