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女友给自己戴绿帽砍掉女友手指啥后果
2013年6月5日17时许,杨康因为琐事,持菜刀砍伤李芳左额颞部、左顶部、枕部、左背部、左上臂、前臂等处,致其多发性皮肤裂伤、左小指近指间关节以远离断、左环指中节指骨基底部以远离断、左中指末节指骨开放性骨折。经法医鉴定,李芳头部、躯干部及肢体部损伤程度系轻伤。砍掉了别人的手指,却仅赔偿了经济损失4500元,杨康并没有取得李芳的谅解。
法庭上,杨康咬定李芳给他戴了绿帽子,但提供的证据却无法证实。他砍人的行为,是在外头喝酒回到住处后发生的。(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男子砍掉女友手指头 称自己被戴“绿帽子”)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达到法定伤情标准,构成故意伤害罪。本案中,杨康因琐事持刀砍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