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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醉酒女不省人事与其发生性关系咋定性

2014-09-03 9:25:55 作者:李华阳 89人浏览 1人评论

趁醉酒女不省人事与其发生性关系咋定性

女子石某随朋友去KTV唱歌,结果醉酒后不省人事被非礼。等她酒醒,却不知道被谁非,但这次遭遇使石某怀孕,胚胎的DNA鉴定牵出元凶郝某。(来源:中国法院网  原标题:醉酒女KTV内被强奸致怀孕 胚胎助抓元凶 )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所谓其他手段,是指采用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妇女不知抗拒或者不能抗拒的手段,具有与暴力、胁迫相同的强制性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其他手段有:用酒灌醉或者药物麻醉的方法强奸妇女;利用妇女熟睡之机进行强奸;冒充妇女的丈夫或者情夫进行强奸,利用妇女患重病之机进行强奸;造成或利用妇女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进行强奸;假冒治病强奸妇女;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等。本案中,郝某违背妇女意志,趁被害人醉酒后性防卫能力丧失之际,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最新评论
匿名 ip:111.73.135.28 16天前  
构成强奸。

作者简介

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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